【导读】在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是保障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制度安排。其中,“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一种广泛应用的评标方式,其初衷在于通过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在控制成本的同时保障工程质量。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监管机制的不完善,这一方法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
在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是保障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制度安排。其中,“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一种广泛应用的评标方式,其初衷在于通过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在控制成本的同时保障工程质量。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监管机制的不完善,这一方法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
一、什么是合理低价中标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审,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但又不低于企业正常成本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核心理念是“价格最低但必须合理”,既不是一味追求最低价,也不是单纯以综合评分决定中标者。
该方法借鉴了国际通行的评标标准,强调价格因素在评标中的主导地位,同时辅以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审查,确保中标单位不仅具备价格优势,也具备履约能力。在我国建筑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这种评标方式因其操作简便、透明度高而被广泛采用。
二、合理低价中标法的优势
1、有效控制造价:通过设定合理低价的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工程预算虚高,降低建设单位的投资风险。
2、提升市场效率:简化评标流程,提高招标效率,减少人为干预的空间,增强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
3、促进企业竞争:推动建筑企业优化内部管理、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成本,从而提升整体行业竞争力。
4、遏制腐败行为:相比综合评分法中可能存在的人为打分漏洞,合理低价中标法减少了主观判断带来的寻租空间。
三、当前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1、恶意低价抢标现象严重:部分企业为了中标,故意压低报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投标,中标后再通过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方式变相加价,最终导致工程结算价格远高于中标价,反而增加业主负担。
2、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由于报价过低,施工企业在材料采购、施工工艺等方面缩减成本,造成工程质量下降,甚至出现安全隐患。
3、合同履约难度加大:中标价格过低使得施工方在履行合同时压力巨大,容易引发停工、索赔、违约等问题,影响项目进度。
4、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一些小企业利用低价策略冲击市场,大企业被迫跟进降价,导致整个行业陷入“低价竞争—利润下降—技术停滞”的恶性循环。
5、监管手段滞后:现有的监管体系难以及时发现并制止低价中标后的违规行为,尤其是在隐蔽工程、材料替换等方面存在监管盲区。
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1、缺乏统一的成本核算标准:目前没有明确的企业成本测算依据,导致“合理低价”的界定模糊,给投机者留下操作空间。
2、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对于恶意低价投标企业的惩戒机制不够完善,失信成本低,助长了不良竞争行为。
3、评标机制过于依赖价格因素:忽视对企业综合实力、过往业绩和管理水平的评估,容易让不具备真正履约能力的企业中标。
4、监管力量薄弱:地方监管部门人手不足、技术手段落后,难以实现全过程动态监管,特别是在项目实施阶段的跟踪审计不到位。
五、改进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对策建议
1、建立科学的成本控制体系:制定统一的企业成本测算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评标,确保“合理低价”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建筑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重大项目的投标资格。
3、优化评标权重结构:在坚持价格优先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技术标、资信标所占比重,全面考察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4、加强合同管理与履约监督:推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强化合同执行力,防止中标后随意变更设计或提高结算价格。
5、提升监管能力和技术手段: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的可视化管理和智能预警。
6、鼓励优质优价导向: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广“优质优价”政策,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赢得市场,而不是靠低价竞争。
六、国际经验与启示
在国外,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合理低价中标法也有广泛应用,但配套机制更为成熟。例如,在美国联邦政府采购中,虽然价格是重要因素,但同时也非常重视承包商的历史履约记录、财务状况和技术能力。欧盟则通过《公共采购指令》建立了统一的采购规则,确保成员国之间的公平竞争。
此外,日本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实行“最低价+附加条件”的评标模式,即在确定最低价中标者后,仍需对其施工组织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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