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进度计划调整、施工条件变化或发包方提出的“新增工程”等原因,常常会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这些变更发生时,如何合理地结算工程款成为了一个常见的争议点。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进度计划调整、施工条件变化或发包方提出的“新增工程”等原因,常常会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这些变更发生时,如何合理地结算工程款成为了一个常见的争议点。这里将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详细解析工程量变更后的工程款结算方法。
什么是工程量变更?
工程量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如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情况。这种变更不仅影响到工程的实际执行情况,还直接影响到最终的工程造价和结算金额。
工程款结算的基本原则
根据《解释(一)》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这意味着,在工程量发生变化时,首先应当尊重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如何处理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费用调整,则应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结算。
当合同约定不明确时怎么办?
然而,在实践中,有时合同并未明确如何处理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变化,或者原有的计价方法不再适用于变更后的工程。这时,《解释(一)》第十九条第二款提供了指导:“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请注意,这里的用词是“可以”而非“应当”。这表明,只有在合同约定不明或原有计价方法无法适用的情况下,才考虑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标准来结算工程款。
如何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
1、优先遵循合同约定:无论发生何种变更,首先检查并遵守合同中关于工程变更及其计价方法的具体规定。
2、评估变更性质和规模:分析变更是否改变了工程的本质特征,是否使得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不再适用。
3、参照当地标准:在合同约定不足或不适用时,可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标准作为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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