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欠款利息和违约金是否属于工程造价鉴定范围,一直是很多从业者关心的问题。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讲这个问题的答案,顺便科普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
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欠款利息和违约金是否属于工程造价鉴定范围,一直是很多从业者关心的问题。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讲这个问题的答案,顺便科普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答案是:工程欠款利息及违约金属于工程造价鉴定范围。
为啥这么说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观点,依据2017年8月31日发布并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其中明确列明了费用索赔争议鉴定。这就意味着,停工损失、工程欠款利息及违约金这些费用,都属于工程造价鉴定范畴。
所以,如果你在工程实践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用担心工程欠款利息和违约金无法通过工程造价鉴定来解决。只要符合相关规定,这些费用都可以纳入鉴定范围,从而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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