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10月31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珠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绿色图章”管理办法》(珠建〔2025〕223号),标志着珠海在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
2025年10月31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珠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绿色图章”管理办法》(珠建〔2025〕223号),标志着珠海在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旨在通过完善“绿色图章”制度,全面加强对财政性投融资公共绿地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各环节层层把关,确保城市绿化品质与生态效益持续提升。此举不仅是对新修订《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积极响应,更是落实“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战略的重要举措。
一、“绿色图章”制度升级: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
“绿色图章”并非一枚实体印章,而是指由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在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三个关键节点进行审核并加盖业务专用章的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建立一个贯穿项目始终的闭环管理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范要求。
新版《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财政性投融资的各类公益性公园绿地、街旁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河道绿地等公共绿地,以及企业配建后无偿移交政府的500平方米以上开放空间。对于5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绿地及街角空间项目,则鼓励参照执行,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与包容性。
整个管理流程分为三大阶段: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前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任何未经“绿色图章”审查合格的设计方案,不得进入下一建设程序;未完成施工备案的项目不得开工;竣工后未通过验收备案的,也无法正式投入使用。这种全流程管控机制有效杜绝了“先建后批”“边建边改”等乱象,提升了项目管理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二、严把设计关:突出生态优先与乡土特色
在园林绿化工程中,设计方案是决定最终效果的“蓝图”。新版《办法》第七条详细规定了设计方案应包含的十二项内容,涵盖规划设计说明、区位图、现状图、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竖向设计、种植设计、专项设计等多个专业维度,确保设计文件具备足够的深度与完整性。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第九条明确了审查重点,强调绿地率达标、植物选用科学合理、优先使用乡土树种、兼顾四季景观变化、体现林荫停车场理念、重视原有树木保护和土壤条件评估等生态导向原则。特别是明确提出要“优先参照《广东省城市绿化适用树种名录》”,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植物成活率和抗风能力(对多台风的珠海尤为重要),也有利于塑造具有岭南特色的本土化园林风貌。
此外,《办法》还规定,对于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项目,必须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属地管理部门意见;对于重大公共园林绿化工程,还需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这一机制保障了大型项目的决策透明度与专业性,防止“拍脑袋”决策影响城市整体景观品质。
三、强化过程监管: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如果说设计阶段是“谋篇布局”,那么施工和验收阶段则是“落地见效”的关键。《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须在开工前向“绿色图章”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备案,并提交包括等在内的十一大类材料。管理部门对材料齐全且合规的申请将即时办结,极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若园林绿化工程作为附属工程与主体建筑一同办理施工许可证,则无需重复备案,体现了“放管服”改革中简化流程、避免重复审批的精神。但即便如此,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仍需独立完成,确保绿化部分不受主体工程流程影响而被弱化。
在竣工验收环节,《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功能检测资料及历次“绿色图章”审查意见等材料。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予以备案,并同步告知园林绿化管理行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后续管养衔接。同时,受委托的质量安全监测单位需在验收后5日内提交监督报告,形成多方协同的质量监督体系。
四、明确责任分工与跨区域协作机制
《办法》第四条清晰界定了市、区两级职责:市住建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各区(功能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为具体执行单位。对于涉及重点景观道路的项目,市级部门将参与评审,确保重要区域绿化风格协调统一。
针对跨区域项目,《办法》创新性地提出由主要所在地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区共同实施“绿色图章”程序,联合盖章。这一机制破解了以往因行政边界导致的审批难题,有利于推动区域一体化生态建设,如情侣路沿线、珠海大道等跨区景观廊道的整体提升。
此外,《办法》第十八条还首次定义了“重大公共园林绿化工程”的标准——即总投资超3000万元且人流密集,或对城市重要景观区域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这类项目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批流程,凸显了政府对重点工程的高度重视。
五、以制度创新守护绿水青山
此次《珠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绿色图章”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对城市精细化治理理念的生动实践。它不仅仅是一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是一次城市生态价值观的重塑。通过建立健全“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验收”的全链条管理体系,珠海正努力将每一块绿地都打造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精品工程。
未来,随着该办法的深入实施,珠海的城市绿化将更加注重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真正实现“推窗见绿、出门入园”的宜居愿景,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注入更多绿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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