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和住建部《“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8月1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和住建部《“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8月1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建质规〔2025〕5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持续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工作,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巩固试点成果,推动信息技术与施工管理深度融合,实现从“试点示范”向“全面应用”转变,制定本《通知》,旨在通过系统化、标准化、平台化的方式,全面提升我省建筑施工数字化监管水平。
二、总体目标
以“系统集成、数据赋能、精准监管、长效运行”为原则,推动全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全面实施智慧工地建设。明确分阶段目标:
2026年底:所有在建政府投资工程及一定规模以上项目(房屋建筑面积≥10000㎡、市政工程造价≥3000万元)接入省级智慧工地管理平台;
2027年底:智慧工地建设全面有序开展,形成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效能显著提升,智慧监管模式向多领域拓展。
三、主要任务
《通知》明确了十项重点任务:建设省级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推进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全覆盖、夯实数据基础服务支撑、推进智慧工地统一监管模式、开展技术研究和数据应用、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发挥人才服务保障作用、强化条件保障和多元投入、建立明确激励机制、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四、保障措施
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配套政策,严肃查处数据造假、强制收费等行为。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总结优秀经验,引导各方共同推动智慧工地高质量发展。
原《关于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7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解读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咨询处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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