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提升城镇规划、建设与治理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镇。通过统筹协调、技术赋能、民生保障等举措,推动产城融合、智慧化治理和绿色智能化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近日,海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增强城镇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自由贸易港建设。
坚持统筹协调,强化系统推进。城镇规划建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强化顶层设计和全域统筹。《意见》立足海南“三极一带一区”空间格局,构建“省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市县域中心城镇—小城镇”四级规划体系,推动产城融合、集约发展。通过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多规合一”、完善“机器管规划”等举措,提高行政效率与透明度,实现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链条闭环管理。同时,通过统筹推进城镇更新与地下空间开发、综合管廊建设、老旧管网改造等工程,形成“规划—建设—治理”一体化协同机制,确保资源配置高效、发展有序。
突出创新引领,深化技术赋能。城镇规划建设治理的创新突破,既需要前沿技术的深度赋能,更呼唤治理模式的系统性变革。《意见》突出以创新驱动城镇治理能力提升,一方面,构建智慧化运行监测平台,实施“信号升格”行动,加快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覆盖和城市大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另一方面,创新治理模式,建立“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721”工作法和网格化“多格合一”,实现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从分散管理向协同治理的转变。此外,通过推广绿色建筑、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减隔震技术应用等,推动城镇建设绿色化、智能化。
聚焦民生福祉,筑牢安全底线。城市发展的本质是让人民生活更美好,必须把民生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意见》聚焦民生需求与安全底线,以实效为导向压实责任。在民生领域,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试点,完善“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公园体系;在安全领域,强化城镇生命线保障,升级防灾设施,推动“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台风、内涝应对能力。通过健全政策支持、土地管理、资金保障等配套机制,确保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城镇规划建设治理工作是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持续深化城镇规划建设治理改革创新,推动城镇发展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变、从传统管理向智慧治理升级、从单一建设向系统治理跨越,打造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镇。
文章摘自:中国建设报 作者:赵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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