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东省强化建筑垃圾治理,通过高位部署、立法保障、督促指导,推进源头减量、设施建设,破解跨市处置难题。实施转移联单管理,开展专项整治,推进行刑衔接,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管理,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广东省加大统筹力度,强化顶层设计,坚持全程管理、科学施策,深入推进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不断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统筹建章立制 夯实建筑垃圾管理基础
首先是高位部署。广东将建筑垃圾治理纳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并作为年度督检考备案事项,重点检查督办。
其次是加强立法工作和制度供给。出台《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强化刚性约束。印发《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抓好长远布局。同时,配套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处置场所运营管理工作指引等系列标准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三年行动方案等,建立完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最后是强化督促指导。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建筑垃圾部署会、专项整治推进会等,重点针对规划缺失、底数不清、全过程监管不力等问题,全力抓实抓细整改。围绕建筑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关键环节难点堵点,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全流程技术指导,建立问题清单,找准症结,精准指导。
整治存量管控增量 持续提升处置利用能力
一是促进源头减量。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推进和联动发展,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超30%,按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民用新建建筑比例达60%,类认证证书数占全国18%。
二是落实备案核准制度。截至2024年年底,广东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备案率85%,已核准运输单位1900家。
三是加快推进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新增建筑垃圾处置场(含临时)31个,目前剩余容量1.95亿吨,新增资源化利用项目203个,新增处理能力1.69亿吨/年,基本满足处置需求。
四是着力破解跨市处置难题。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群交通便捷、联系紧密、产业互补等优势,建设省建筑垃圾跨区域处置监管平台,制订平衡处置和生态保护补偿管理办法,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监管。
智慧监管规范执法 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理
一是施行转移联单管理。16个地市建立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同时,针对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差异化推动各地搭建建筑垃圾智慧监管系统,或依托现有城市运管服平台、智慧环卫系统等构建建筑垃圾管理模块,12个地市建成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建筑垃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非法跨市转运、环境污染、装载源头管控不力、行政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和违规执法等行为专项整治、建筑垃圾执法规范化整治等,注重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精准发力,着力消除监管盲区。
三是推进行刑衔接。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惩戒威慑作用,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公安等多部门强化联动,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执法协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机制,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规处置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
摘自:中国建设报 作者: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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