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珠海市公共厕所建设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公示,主要内容详见所示图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珠海市公共厕所建设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公示,主要内容详见所示图件。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30天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有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2025年2月6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7日
珠海市公共厕所建设发展规划 (2021-2035年)(公示稿)
一、项目背景
珠海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城市公共厕所的规划与建设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生活品质,是城市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围绕城市高质量发展部署,为更好地开展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品质化市政服务设施的需求,我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公共厕所建设发展规划(2021-2035年)》。
二、公共厕所的概念及定义
(一)公厕的定义
本次规划明确:公厕是指设置在道路两旁、公共场所等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二)公厕分类
根据管理权属和地理位置,公共厕所可分为以下三类:
(1)市政公厕
环卫公厕:由环境卫生部门投资建设或由相关单位按规划建设后交由环卫部门管理和维护的公厕。
公园公厕:由园林绿化部门在公园内建设并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2)社会公厕
包括除市政公厕外,由各类单位在公共场所或特定区域建设并维护的厕所,如旅游景区、文化场所、体育场馆、集市、商业综合体、车站等。
(3)共享公厕
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商户等非涉密单位投资建设,通常为一楼或内部厕所,工作时间内对外免费开放,供公众使用。
市政公厕、机关单位公厕与社会公厕基本涵盖了珠海市所有公共厕所的管理和服务范围。
三、本次规划的技术路线
本次规划根据国家省市对城市公厕建设目标要求、城市自身现状需求和未来发展方向,根据相关规范、上位规划、政策要求和其他城市经验,确定规划目标和策略,通过科学的分析厕所公厕需求总量,并提出各类公厕建设比例。通过分区规划的人口和用地分配公厕规模,结合具体落地契机形成规划布局方案,并提出规划实施建议。

四、本次公共厕所布局方案
珠海市现状公厕数量总共为1250座。其中香洲区为470座,高新区为194座,金湾区为292座,斗门区为264座,万山区为30座。
表1 珠海市各区现状公厕数量表

本次规划新增公厕均将对必要的公厕服务需求区域进行布局选址,至2035年,全市公共厕所共2000座,现状1250座,新增750座。其中香洲区新增106座,高新区新增67座,金湾区新增293座,斗门区新增275座,万山区新增9座。
表2珠海市各区规划公厕数量表

五、其他
此公示稿为过程稿,最终以批准发布稿为准。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分类管理,对一般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制备案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适老建筑与环境重点实验室首届适老科技与产业学术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会议由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施工安全风险的定义与分级标准,确立了从重
为推动全市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决定继续实施《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