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质量,聚焦发展行业新质生产力,同时兼顾工程的差异性和个性化特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经过广泛调研,结合我市智能建造发展趋势

京建发〔2024〕536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质量,聚焦发展行业新质生产力,同时兼顾工程的差异性和个性化特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经过广泛调研,结合我市智能建造发展趋势,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智慧工地做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慧工地做法清单分为“赋分做法”和“推荐做法”两个部分。其中,“赋分做法”内容基于“智慧管理、智慧创安、智慧提质、智慧增绿、智慧创卫、智能建造”6大版块设置了22项做法,分别赋予1分、2分、3分、5分(详见附件1),按照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机制纳入工程项目动态评价管理;“推荐做法”以推荐应用为主要目的,设置了17项做法,不予赋分,不纳入工程项目动态评价管理。
二、工程参建单位在选用、实施、审核智慧工地做法时,可参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指引》(附件2)的解释说明。
本通知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京建发〔2023〕34号文件中的“附件3.《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得分标准(2023年版)》”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清单》(2024年版).pdf
https://chaoshi.zjtcn.com/classifydetails/3602900.html
2.《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指引》.pdf
https://chaoshi.zjtcn.com/classifydetails/3602901.html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分类管理,对一般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制备案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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