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进一步增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服务支撑力量,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相关工作的应对和保障能力,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省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服务支撑力量,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相关工作的应对和保障能力,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省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为全省城乡房屋、市政公用、城市管理等行业的政策研究、方案评审、调研督导、安全检查、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二、单位类别
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检测、鉴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直属单位等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技术服务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社会责任感强,资信良好,参与技术服务支撑的工作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违法违规记录。
3.在城乡房屋、市政公用、城市管理等行业技术优势突出、管理经验丰富,在行业内认可度高,组织管理结构和体系清晰明确,业绩良好。
4.在省内设有固定办事机构,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20人,具备实施技术服务必需的工作条件、研究环境、设备工具以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措施。
(二)相关行业技术服务单位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城乡房屋:在城乡房屋建设、既有房屋(含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房地产市场分析等方面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具备相应专业资质。
2.市政公用:在城市体检、城市设计、城市更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运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具备相应专业资质。
3.城市管理:在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方面具有突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4.会计师事务所:在住建领域数据统计、分析、应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工作实践经验。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
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城乡房屋、市政公用、城市管理等行业自主选择申报,同一单位可申请多个行业类别。
(二)审定入库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服务单位库,纳入统一管理。
五、动态管理
技术服务单位库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准入清出,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入库。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清退出库:(一)经动态核查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二)入库单位提出申请要求退库的;(三)有应急处置任务,无特殊情况,拒绝紧急调遣的;(四)在方案评审、调研督导、安全检查等工作中存在收受财物或好处、徇私舞弊等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五)拒绝工作安排或接受工作安排后无故迟到或缺席超过三次的。
对于表现突出的技术服务单位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奖励等激励措施。
六、申报说明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服务单位申报表》并提供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或纸质档)报湖南省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附件: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服务单位申报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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